福建省出台加快康复产业发展八条措施

信息来源:福建日报更新时间:2017-09-19



    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康复产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明确从今年起,我省将从健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拓展康复医保范围、促进康复服务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康复制造业、提升康复产业创新能力、加强康复人才培养、推广康复产业新模式、优化康复产业发展环境等8个方面加快康复产业发展,到2020年,我省康复产业要力争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通知明确,“十三五”期间,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95%(中医医院90%)设置康复医学科,每个设区市建立1-2家康复服务示范中心。发展康复养老产业,推广社区康复养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力争到2020年,全省康复养老产业收入达700亿元。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创新提出康复服务与养老产业相结合,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康复机构或与康复机构合作建立康养综合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中配备康复辅助器具设备。

    此外,我省将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打造一批示范性康复辅具产业园区和生产基地,筹建“中国海峡(连江)康复辅具产业园区”,引进一批康复辅具生产、经营、研发、检测、服务机构,形成康复辅具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知名品牌、知名产品,将园区打造成我国康复辅具产品的研发中心、生产中心和集散中心,形成“百亿康复辅具产业园”。

    为提升康复产业创新能力,我省将优先支持在康复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最高给予800万元奖励;对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标准制定并纳入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省财政给予5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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