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

信息来源:中国福建更新时间:2016-05-13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是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期。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全面完成《福建省中长期(2006—2020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任务目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创新治理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整体部署,制定并实施省“十三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福建省科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驱动经济、服务民生意识,自主创新和科技支撑转型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创新型省份建设扎实推进。 

(一)企业创新能力稳步提升

2015年,全省拥有创新型(试点)企业904家、高新技术企业2035家,较2010年分别增加567家和828家;全省企业发明专利申请9447件、授权3336件,比2010年分别增长262%和562%;企业牵头或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占新上项目(不含基础和公益研究项目)经费的比重达79.8%。2014年,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355亿元,其中89.1%的投入由企业完成,83.1%的研发活动人员集中在企业。 

(二)科技引领产业加快转型

“十二五”期间,“数控一代”推广应用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新能源汽车、微波通信、大功率永磁伺服驱动电机等产业技术研究取得新进展;竹纤维制备及功能化应用、电袋复合除尘、车联网嵌入式系统、超细硬质合金制造、四轴数控精密磨床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关键技术和革新产品。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等30个农业新品种通过国家审(鉴)定,建成6个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低甲烷高淀粉水稻育种,菠萝基因组学、调控水稻产量的密码破解研究等取得重大开创性成果,分别在世界权威杂志《自然》主刊和《自然?遗传学》发表;研发的世界上首个番鸭呼肠孤病毒病活疫苗,获得国家一类新兽药证书。“重组戊型肝炎疫苗”获得国家一类新药证书和生产文号,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用于预防戊型肝炎的疫苗;食品中致癌物监测技术研究取得突破,2个抗乙肝药物获得生产注册;福建省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中心获得国家GLP认证批件。预计2015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395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5.2%;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2619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0.1%。 

(三)创新服务平台显著增强

研发平台建设水平稳步提升,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国家海岛研究中心等高端研发平台落户。截至2015年,全省共拥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200个(其中国家级9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458家(其中国家级35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47个(其中国家级7个),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37个(其中国家级4个,国家地方联合20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36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45个。组建28个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建18个省级产业技术重大研发平台、22个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和4个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海峡技术转移中心成为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形成常态化机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实效不断加强,福建省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省共拥有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31家(其中国家级11家),众创空间49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1家、技术经纪机构54家。2015年全省技术市场交易总额达53.86亿元。 

(四)创新型省份建设扎实推进

根据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2014年我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居全国第13位,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7位。2015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7件、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投入预计达54人年,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全省区域科技创新格局不断优化,福州、厦门被列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福州、厦门、泉州、龙岩、莆田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试点)城市,厦门、三明入围全国首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泉州开展“数控一代”工程试点,成为“中国制造2025”唯一地方样板。在新一轮的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中,全省7个设区市、66个县(市、区)通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泉州、龙岩等31个市、县(区)被评为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县(区)。 

二、面临形势

当前,创新发展是国际竞争的大势所趋,居于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为我省科技创新发展带来新机遇,也提出新挑战。 

(一)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科技创新竞争日趋激烈 

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呈现多中心、多领域齐头并进态势,跨界融合加快,重大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正在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科技实力成为重塑世界经济结构和竞争格局的关键。各国普遍加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力度,加强科技资源统筹协调,美国部署“先进制造业伙伴计划”、德国实施“工业4.0计划”、日本推进“科学技术创新综合战略”、俄罗斯实行“2020创新发展战略”,抢占战略制高点,抢抓发展主动权。 

(二)我国确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核心地位凸显

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处于深层次矛盾交织和“三期叠加”阶段,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潜能,打造发展新动力。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三个面向”的战略思想,指明了科技创新发展的方向;提出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双轮驱动”战略,明确了创新驱动的实施路径;提出了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进一步强化了科技创新的核心地位。 

(三)福建科技创新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发展需求更加迫切

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继“三规划两方案”颁布后,又出台支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举措,福建的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进入重要机遇期,迫切需要把创新驱动作为新时期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来组织实施。 

“十三五”我省科技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同时也面临基础相对薄弱,科技投入仍然偏低,科技成果转化不畅,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有待激发等制约因素。未来五年,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我省要大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统筹利用境内外资源,增强创新驱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打造福建产业升级版。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围绕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紧扣“五新”(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任务,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建设创新型省份为目标,强化科技创新驱动经济、服务民生意识,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规划引领与资源统筹相结合

把握科技、经济全球化趋势,坚持“大科技、大开放”的发展思路,结合国家与我省科技工作部署,加强规划顶层设计,突出重大需求和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利用境内外科技资源,加强统筹协调,促进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和集成,以科技经济深度融合为导向,形成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创新驱动与转型升级相结合

坚定不移地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动全面创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源头创新主力军作用,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构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形成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和支撑的经济发展模式。 

(三)坚持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

加强创新生态建设,进一步优化创新服务体系,激发各类人才和创新主体创造活力;加强科技创新与机制创新协调互动,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更加注重优化政策供给,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 

三、发展目标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全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化指数位居全国前列,两化融合发展指数保持全国前列,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更趋完善,创新创业活力显著增强,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到2020年,实现以下主要指标: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0%以上; 

——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投入达63人年; 

——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8%;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6%;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5%;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5件; 

——技术市场交易总额累计达300亿元; 

——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0家、创新型企业达到600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000家; 

——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达到1540个、众创空间达到200家。 

  

第三章  支撑新产业发展

  

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提出重点发展方向,加快新兴产业倍增发展。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大力发展集成电路产业,推动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6英寸Ⅲ-Ⅴ族化合物集成电路、存储芯片(DRAM)等项目建设,加快设计业、制造业、封装测试业协同发展。壮大新型显示产业,加快推进8.5代TFT-LCD面板、莆田华佳彩6代Oxide液晶面板、厦门天马微(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液晶模组和智能终端生产规模。推动信息通信产业升级发展,加快新一代通信网络系统设备、数字家庭网络设备、高性能服务器等研发生产,促进微波功能模块、微波介质材料、5G通信等技术研发和产品转型。做强软件业,加快发展移动互联网、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集成电路设计以及特色应用软件等,促进软件服务外包发展。 

二、新材料产业

重点发展稀土永磁、储氢、发光、催化等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和稀土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技术,加快建设中国(厦门)钨材料生产、应用和研发基地,推动硬质合金材料、涂层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发展含氟聚合物新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及中间体,打造氟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发展碳纤维、锦纶、无机非金属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研发高品质不锈钢、铝合金与特种金属材料。建设国家级特种陶瓷材料生产研发基地,推动碳化硅纤维、氮化硅纤维和透波/吸波材料、陶瓷先驱体材料产业化。 

三、高端装备制造业

重点培育发展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装备、传感器和智能化仪器仪表、伺服装置和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等高端装备。加快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提升重大智能制造装备集成创新能力。着力提高高速精密重载传动装置、高压液压元件、高可靠性密封件、大型精密模具、核心芯片等基础制造水平。 

四、节能环保产业 

发展高效节能锅炉窑炉自动化控制、低温烟气余热深度回收、非晶变压器、高效电动机等工业节能设备,以及高效照明产品、节能汽车等节能产品。壮大先进环保产业,重点发展危险废物处置技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技术,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设备及其配套产品、垃圾处理技术设备和环保药剂;扩大平板式脱硝催化剂、高效电袋复合除尘器、空气净化器等生产规模,加快膜材料和组件、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成套处理设备等水处理设备产业化。 

五、新能源产业

完善从硅料(薄膜)、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到系统集成、电站工程总承包全产业链,支持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系统建设,打造国家级光伏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国家级海上风电研发中心和东南沿海风电装备制造基地,以风电成套机组设计和组装为核心,带动风电关键零部件发展。推动大功率、高能量动力锂电池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发展阀控密封蓄电池、镍氢电池等新型动力电池,打造国内新型环保型动力电池制造和研发中心。建设海西核能工程技术中心,开展第二代在运核电机组延寿技术开发,加快第三代核电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六、生物与新医药产业

大力发展生物制药业,重点开发蛋白质及多肽药物、干细胞等细胞治疗产品、核酸药物及基因治疗药物;鼓励医疗器械高端化发展,重点发展数字医学影像设备、人工关节、齿科材料、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及试剂等;培育现代中药业,加快名优中成药的剂型改造和二次创新、名医名方和优质中医保健产品开发;推动化学药向“改良型新药”“创新药”升级。发展生物制品业,建立以细菌、酵母、藻类等为基盘的细胞工厂,重点推广细胞转化和酶催化等绿色制造方式。 

七、海洋高新产业 

继续做强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重点发展海洋勘探、海底工程、海洋环保、海水综合利用、海上油气生产平台、海洋可再生能源机械、核电机械、港口机械等海洋工程装备,以及汽车滚装船、液化气运输船、客滚船、远洋渔船、游艇等高技术船舶,积极研制大型邮轮。加大海洋资源开发,重点开发海洋高效创新药物和海洋现代中药、海洋功能食品、新型海洋生物材料、海洋生物农用制品、海洋生物酵制剂及海洋生物源化妆品等;集成海藻能源、海水淡化关键技术,促进海水的综合开发利用;积极开发潮汐能、波浪能、潮流能、天然气水合物等可再生能源。 

八、现代服务业 

发展壮大电子商务、第三方物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外包、融资租赁、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提高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培育一批大型旅游、健康、养老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创意服务专业化、集约化、品牌化,促进工业设计、文化软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服务等与制造业、建筑业、农业、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 

九、现代特色农业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设施装备业、农产品加工业、冷链物流业、电子商务业等产业组团发展,拓展农业产业链,推动农业精致化、集约化、高附加值化。支持引导有实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选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产优质的品种。推动分子标记技术、细胞遗传学技术与常规技术结合,发展组培技术,提高育种水平。着力提升设施及农业智能化装备水平,创建农业物联网基础信息传输平台、存储平台和分析平台,推动农业生产过程的数字化采集、科学化管理、智能化控制和精准化服务。重视生态农业集约化种养技术和农产品综合加工、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建立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技术体系。 

  

第四章  加强新技术研发

  

加快研发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新兴技术,有效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标准制定,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一、加快掌握关键核心技术

研究制定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化、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技术创新路线,明确技术创新的战略目标、关键共性技术和攻关路径。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改,加快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支持企业加快研发一批关键基础材料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重点突破关系我省整机产业健康发展的核心芯片、轴承、液压元件、紧固件、陶瓷纤维、光学器件、仪器仪表等基础产品。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提升铸锻、焊接、热处理、表面处理及特殊加工等先进制造工艺水平。组织实施工业强基重大技术攻关,提升核心基础产品性能和可靠性,推动关键材料、核心部件、整机、系统的协调发展。 

实施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重点开展良种选育、设施农业、海洋渔业、农产品加工、生态农业科技攻关,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特色现代农业技术体系。 

加快生态保护与资源环境技术攻关。开展精准医疗、重大疾病诊疗、中医治未病和康复等关键共性技术,以及基于数字化医疗、移动医疗技术的协同医疗和整合服务模式研究,加强创新药物研发。开发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和社会安全关键技术和产品。 

二、积极研发前沿新兴技术 

跟踪国际科技前沿,支持开展石墨烯、增材制造、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无人机、生命信息、基因检测、北斗导航及应用等新技术的研发,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产业化应用,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着力突破3D打印材料研发、过程控制、数字化建模、后处理等环节的共性关键技术。突破机器人本体、伺服电机、控制器、传感器、驱动器、生物芯片等关键零部件技术。积极开发石墨烯在复合材料、电池/超级电容、储氢材料、场发射材料以及超灵敏传感器等领域的应用。促进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智能决策控制及新型人机交互等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发展航拍、电力巡线、林业监测、环保监控等系列无人机。拓展北斗导航技术在海洋监管、水文监测、交通运输、生态红线区域监管等民用领域的应用。加快可视化、环境构造、仿真、识别与追踪等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技术研发,发展头盔式虚拟现实显示、可视化眼镜、数据手套等虚拟显示和交互产品,推进VR和AR技术在教育、娱乐、医疗等领域应用。 

三、强化基础研究需求导向

瞄准新一代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生物与新医药等前沿领域,组织开展固体表面物理化学、结构化学、光催化材料、激光晶体材料、纳米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应激细胞生物学、恶性肿瘤分子机制、激光生物医学检测,分子育种、特色水产养殖品种选育与病害防治、农作物生态栽培、亚热带生态系统等我省优势特色学科领域基础研究,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力争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应用前景的原始创新成果。争取国家在我省布局建设卫星应用、海底科学观测等重大科技工程,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四、有效推动技术成果转化 

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协同推进机制。提升科技成果链接转化能力,拓展提升“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6·18虚拟研究院”、海峡技术转移中心的平台功能,吸引境内外创新资源来闽聚集。加快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及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入中国-东盟、中国-南亚、中国-阿拉伯国家技术转移协作网络,发挥创新合作和技术转移枢纽功能,促进境内外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建设中科院STS(科技服务网络计划)福建中心,加快中科院科研成果在福建落地转化。提高从新技术到新产品的转化效率,加强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优化整合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健全技术经纪服务体系,支持民营资本建设网上技术交易市场,定期发布企业技术需求目录、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目录。 

五、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标准制定 

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抓好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试点示范。实施专利增量提质工程,围绕新产业提高发明专利创造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施省专利运用行动计划,推进专利金融合作,完善社会化专利服务体系,提升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能力,建设国家专利审查协作福建中心。实施专利导航工程,为企业技术研发、专利风险规避提供服务,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专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加强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统一管理和执法。对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支持具有或可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项目,将获得知识产权作为应用性研发项目的重要验收指标。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支持相关行业部门根据我省产业发展需求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培育和发展标准服务业。 

  

第五章  推进新平台构建

  

加强自主研发、产业协同、创新创业支撑、技术交流合作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创新创业服务功能。 

一、强化科技自主研发平台 

实施“五个一批”平台建设工程,重点引进合作一批重大研发机构、支持一批高校高水平科研机构、建设一批龙头企业研发中心、培育一批新型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扶持一批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加快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厦门大学石墨烯工业技术研究院、龙岩紫荆创新研究院、中船重工厦门材料研究院等平台建设,争取国家部委在闽布局“加速器驱动乏燃料再生利用”实验设施项目,提升基础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对接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和央属企业,引进设立重大研发机构。支持省内高校围绕重点领域建设一批产业研究院和科技研发创新平台。依托电子信息、机械、纺织、冶金、电机电器、汽车等行业的领军企业,建设一批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 

二、搭建产业协同创新平台 

发展由产业需求拉动、以技术应用为导向的网络化协同创新模式,形成产学研用创新利益共同体,打造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组织。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组建区域性制造业创新中心,主动融入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网络,以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转移扩散、首次商业化为重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整体解决方案。引进培育以技术扩散和集成应用为主的应用技术研究机构或团队,强化高校院所实验室技术向产品技术转化和集成应用,为企业提供问题诊断、技术咨询、系统解决方案设计、工艺优化等服务。鼓励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发挥高端智力资源的引领带动作用。建设省级科技思想库,鼓励有关学会组织专家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鼓励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 

三、完善创新创业支撑平台

把虚拟研究院产业技术分院改造提升为重点突出的“双创”大本营,成为“四众”支撑平台的重要载体;利用存量厂房、仓库、商务楼宇以及传统文化街区等,改造建设一批资源集聚、服务专业、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整合高校教学资源、产学研合作基地和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基地;鼓励科研院所开展改革试点,推动孵化科技企业;争取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培育一批模式先进、配套完善、服务优质的示范创业创新中心;改造提升现有各类产业园区中的孵化器,鼓励与上市公司、创投机构和专业团队开展合作孵化,拓展孵化功能。制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政策措施,推动高校院所资源向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开放共享。延长园区创新链,鼓励园区与高校院所的创新创业平台开展合作,共享创新资源与优惠政策,提升创新创业服务功能。以农业科技园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科技特派员服务站等为载体,打造一批支撑乡村创业的“星创天地”。加强对科技创新平台专业化服务、共性技术研发、资源整合、成果转化等评估,加大共享服务的经费支持。 

四、拓展技术交流合作平台

支持优势企业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在欧美等国家设立研究中心、技术转移平台、创业孵化平台,兼并重组境外优势科技型企业,链接优势创新资源。积极参与“科技伙伴计划”,推进中以、中新、中俄等“一带一路”建设的双边或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促进高新技术在福建落地转化。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援外项目,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需求组织科技援外培训班。加强与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跨国公司的合作,组织企业参与国(境)内外科技成果项目对接活动。推动科技部与省政府共建海丝科技合作中心,联合海丝沿线国家智库机构成立“海丝智库合作联盟”,举办“海丝科技论坛”。推动中国科协与省政府共建“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省,积极争取中国科协和全国学会的支持,促进一批国家级会企协作创新联盟、学会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基地和国家级学会服务站在闽落地。深化闽台合作,逐步拓展海峡联合基金合作领域,扩大基金规模,促进两岸共同研究区域协同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进国家级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基地和闽台科技合作基地建设,举办海峡技术转移专场,发挥海峡科技专家论坛等平台作用,促进两岸科技项目合作落地。推动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利用闽港、闽澳合作平台,拓展与葡语国家的科技合作交流。加强与国内创新发达地区合作。建立闽疆科技战略合作联盟,密切与新疆“丝绸之路”核心区的协作关系。 

  

第六章  加快新业态培育

  

加速推进“互联网+”、制造业服务化、云服务业、跨界融合等方面发展,提升新型终端产品服务水平。 

一、培育“互联网+”新业态 

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在制造、能源、服务、媒体等领域引入互联网要素,培育工业互联网、智能电网、数字营销、互联网教育、个性化诊疗、社区O2O、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组织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重点培育为智慧互联工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系统性服务的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以智能仓储和智能配送为主要特点的现代物流业;鼓励医疗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电子处方、疾病预防、个性化健康管理等网络医疗服务;支持互联网企业开发数字教育资源,提供网络化教育服务;推广家政、安防、餐饮、生鲜配送、洗衣等社区O2O服务。深化物联网应用,着力发展车联网、船联网、智能家居等新业态。探索发展分享经济,推动企业利用互联网思维,整合重构闲置资源,在设备租赁、交通出行、旅游、房屋出租、体验评价等领域提供新服务。 

二、推进制造业服务化 

鼓励制造企业通过管理创新和业务流程再造实现主辅分离,设立面向细分行业的技术研发、信息化支撑、市场拓展、品牌运作的新型服务企业。鼓励制造企业向提供咨询设计、工程施工、仓储物流、系统维护和管理运营等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商转型。支持发展提供大型制造设备、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的专业化类金融服务企业。发展面向智能制造的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企业提供制造过程信息物理系统(CPS)方案的设计、开发和系统集成服务。壮大面向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资讯等的科技服务业。培育市场化运营、融入全球服务外包网络的平台型工业设计企业。 

三、发展云服务业 

支持传统信息技术企业向云计算产品和服务提供商转型,实现信息技术能力的按需供给和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发展面向企业的计算、存储资源租用和应用软件开发部署平台服务,以及经营管理、研发设计等在线应用服务;发展面向政府和重点领域的安全可信云计算外包服务;发展面向个人的基于云计算的信息存储、在线工具、学习娱乐等服务。支持云计算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技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与创新应用。发展面向云计算的信息系统规划咨询、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和测试评估等服务。 

四、鼓励跨界融合催生新业态 

引导企业树立跨界发展理念,在传统产品中融入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健康、体验等新元素,发展智慧化、绿色化、健康化、社交化的新业态,积极推动更多的新业态转化为新产业。引导工业企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自动控制等技术开发智能终端产品,实现由传统的提供产品向提供智慧化、人性化增值服务转型。鼓励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掌握数据挖掘分析、知识图谱、机器学习等核心技术,强化大数据的获取、分析、行业应用等高附加值环节,为企业提供智能数据服务。强化生态设计理念,加强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发展绿色建筑、绿色家居、绿色交通、绿色能源等新产品新服务。拓展传统产品的健康监测与管理、医疗保健、照料护理、生物医药等功能,满足健康消费升级需求。提升可穿戴设备、体育用品等个人终端消费产品的数据实时分享、互动等社交化功能。 

  

第七章  引领新模式应用

  

推进开放式研发设计、网络化制造、个性化定制生产、互联网商业和共享协作等方面创新,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一、推广开放式研发设计模式 

借助互联网等手段,汇聚各类创新资源,提升研发设计效率和水平。引导消费电子、家电、制鞋、服装、食品等消费类企业建立开放式创新交互平台、在线设计中心,对接用户需求,发展客户深度参与的研发设计模式。支持机械、船舶、汽车、建材等企业加快构建产业链协同研发体系,集聚各类优势研发设计能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设计。支持骨干企业建立面向全社会的研发测试、创业培训、投融资、创业孵化等创新设计平台,打造市场化与专业化结合、线上与线下互动、孵化与投资衔接的创新设计载体。 

二、推行网络化制造模式 

鼓励龙头企业通过互联网与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协同,促进生产、质量控制、运营管理等系统全面互联,向关联企业“溢出”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资源优势。鼓励优势制造企业发展云制造模式,通过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推进生产制造、检验检测、数据管理、技术标准、工程服务的开放共享,打造制造资源“池”,实现制造能力的优化配置。鼓励互联网企业构建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平台,促进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的集聚与对接,加快多元化制造资源的有效协同,提高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 

三、发展个性化定制生产模式

鼓励企业提供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客户满意度。在设计、制造、物流、服务等环节植入客户参与界面,实现客户深度参与的定制化生产。通过先进制造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创新,推行模块化产品设计、柔性制造系统、智能化生产控制与调度技术,实现以大批量生产的成本和效率提供定制化产品。率先在纺织、服装、制鞋、家具、建材等行业开展个性化定制试点示范。鼓励互联网企业聚合市场信息,挖掘细分市场需求,为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提供服务支撑。 

四、促进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 

推动传统优势企业与电子商务融合转型,加快商贸服务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整合培育一批面向全国、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和闽货网上专业市场。支持传统对外贸易企业向跨境电商转型,推动我省成为全国跨境电商聚集区和对台电商枢纽。鼓励企业利用移动社交、新媒体等渠道,发展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鼓励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搭建产品远程监测与诊断平台,向客户提供在线诊断、远程运维、咨询服务,增强与客户的“粘性”和长期互动。 

五、鼓励共享协作发展模式 

鼓励技术领先企业向标准化组织、产业联盟等开放基础性专利或技术资源,支持发展开源社区、开发者社群、资源共享平台、捐赠平台、创业沙龙等互助平台,营造良好的众扶发展环境。鼓励消费电子、智能家居、健康设备、特色农产品等创新产品开展实物众筹,发挥实物众筹的资金筹集、创意展示、价值发现、市场接受度检验等功能,帮助创新创意付诸实践;稳步推进股权众筹,鼓励小微企业和创业者通过股权众筹融资方式募集早期资本。鼓励优势企业实现内部资源平台化,培育员工创客意识,建立内部众创机制,通过投资员工创业,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第八章  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加快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努力推动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积极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努力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一、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培育一批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推进厦门、三明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创建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推动各地建设一批“创业大本营”“星创天地”和设立劳模、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农村创新驿站等。鼓励高校建设公益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到2020年,建设40家以上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推动“6·18”与“双创”平台、创业者、创业导师、创新资源对接。 

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立足各地的产业、区位资源优势,引导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优势专业和主营业务,建设针对产业细分领域的专业化众创空间。鼓励各地引进境内外知名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来闽独立或合作运营众创空间。2020年前建成200家以上省级众创空间。 

提升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孵化器建设与运营水平,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推动各类科技服务平台和科研机构为入孵企业提供科技支撑和中介服务。鼓励孵化器配套建设加速器,完善创业孵化链条。力争到2020年,国家级高新区各打造1家以上国家级孵化器,省级高新技术园区各打造1家以上省级孵化器。 

二、推进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推动各设区市研究制订相应政策措施,督促高校、科研院所调整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强化收益分配的激励导向,提高科技人员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获得的收益奖励,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股权改革,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重点,扩大“双创”的源头供给。 

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使科技人员成为创新创业的主力军。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兼职。支持高级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积极吸引省外高端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来闽创新创业。引导和鼓励高等院校统筹资源,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鼓励科技人员入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众创空间,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和有效集成,推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提升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企业通过集众智、汇众力等开放式创新,吸纳科技人员创业,创造就业岗位,实现转型发展。 

三、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向创业创新企业和众创空间开放科研设施,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等资源开放共享,为创业创新者更好地提供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检验检测、数据分析等服务。鼓励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创业培训等科技服务。省财政设立创新券专项资金,补助创业者和创新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 

定期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赛区)暨福建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加大对获胜企业、团队的奖励,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完善导师队伍建设,组建一批创业师资队伍,吸收有连续创业经验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投资机构负责人等加入,筛选优秀项目、进行资本对接等。 

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科技金融专营服务机构,加大对创新创业的信贷支持,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科技创投等融资方式创新。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发展科技保险。“万家小微成长贷”“小微企业保证保险贷款”等优先向创新创业企业倾斜。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到新三板、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完善股权、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体系,培育上市资源。支持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创新企业股权投资,积极争取国家与我省共同设立“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引导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投资创新创业企业。 

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 

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创新管理体制,清理调整与创业创新相关的审批、认证、收费等事项,降低创业创新门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准入、金融创新等改革,构建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切实维护创新创业者权益。将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纳入相关创新专项的扶持范围,调动科研人员和创业者的积极性。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房租、宽带使用、数据中心租用等费用予以减免或补贴,培育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对孵化载体予以奖励。建立健全高校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将我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范围延伸至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调动广大青年的创业积极性。 

加强创新创业宣传,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倡导敢为人先、敢冒风险的新风尚,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管理中,建立宽容失败的制度保障,使一切有利于科技进步的创新行动得到支持和鼓励。鼓励高等院校单独或引进相关创新创业机构合作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推进城市科技馆、科学中心,县区科技馆、科技活动中心以及特色科普基地建设,面向公众开展重大科技成果的科普宣传,促进科普资源的开放。引导媒体加大对“四众”的宣传,普及“四众”知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 

  

第九章  拓展区域创新发展空间

  

大力提升高新区建设水平,以福州、厦门、泉州3个国家高新区为核心,以福州、厦门2个国家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为重点,围绕海峡两岸协同创新先行区、海上丝绸之路技术转移核心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先导区、创新创业生态引领区等方面开展示范,推进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具有海上丝绸之路开放创新和深化两岸合作交流特色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一、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一)构建自主创新研发示范体系

针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整合建设一批产业科技重大研发平台。针对企业创新创业,建设一批技术转移、产品检测测试、知识产权服务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建产学研用研发组织,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完善企业内部创新激励政策,推动以深化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和股权分配为核心的成果转化相关改革创新试点,突破现有行政区划的限制,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在城市、园区之间流动和聚集,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创新协同推进机制。 

(二)构建自主创新产业优化体系 

加快机械、船舶、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的智能化改造,推动重点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实现“机器换工”。着力培育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重大成套装备等先进制造产业,推动向高端化、轻型化、智能化方向发展。重点推动泉州全面实施“数控一代”示范工程和“泉州制造2025”行动计划,推动福州、厦门新能源汽车开发和推广应用,加速汽车产业发展。 

加快培育具有集聚带动和辐射引领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项目,进一步扩大福州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厦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泉州新一代信息技术、太阳能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促进形成创新型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构建以创意设计、影视传媒、创意出版、动漫游戏、旅游娱乐的多层次文化创意产业体系,辐射带动东南沿海地区的创业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技术交易服务和知识产权服务发展。 

(三)构建自主创新闽台协同体系

推动闽台产业深度融合,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布局,吸引台湾百大企业来闽投资设厂,助推形成平板显示、LED、微波通信等多个与台湾并驾齐驱、全国规模最大的产业集群,培育建成若干个产业优势明显的两岸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吸引、整合和聚集海峡两岸科技资源,发挥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和两岸清华福州产业基金导向作用,解决闽台两岸共同关注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建立海峡清华研究院发展基金,推动两岸清华的科技成果落地发展。加快推进两岸技术研发基地、台湾工业设计及创意产业研发机构和闽台农业生物防治示范基地等建设。充分利用两岸知名的品牌供应商共同打造B2B、B2C电子商务示范平台和海峡电子商务物流运筹中心。 

(四)构建自主创新开放融合体系

加强与欧美、日韩、以色列等发达国家合作,吸引国际高端创新资源入驻园区。以更加开放的创新政策、更加灵活的合作模式,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渠道和范围。大力引进世界级创新成果,加快产业化进程,并推动创新型企业迈出国门参与全球竞争。 

推进我省优势技术输出,带动产能输出与对外投资。充分挖掘利用我省海外华侨华人资源,推进民间科技交流,重点针对东盟地区等发展中国家,推进农业先进技术、纺织先进技术及海水养殖、海洋生物、生物质新能源、信息等技术输出。 

推动跨区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关键材料、核心配套部件或设备、系统集成和工程化等方面的协同创新。支持和推动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技术研发机构和联合实验室,构建中试研发、技术转移的载体,充分对接高校的技术资源、企业的资本资源和市场服务资源。 

二、加快高新区转型升级

(一)大力提升高新区创新能力

确立区内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产业化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项目,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规划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更为顺畅的产学研用合作关系,推广以企业为主导的委托研发、组建联合实验室、成立合资公司、合作开展中试以及技术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多种合作模式。培养和支持一批中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建成一批国家级研发基地。鼓励园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孵化服务机构,打造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众创空间。实现区内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明显增加。 

(二)增强高新区产业核心竞争力

发挥国家高新区的核心载体作用,以整合技术资源为基础,采取“政府启动、多元投资、需求导向、市场运作”的运行模式,大力推动企业开发新产品,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发展高端制造业。鼓励企业并购与重组,支持跨区域整合与产业链整合,做大企业规模。积极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加快科技成果在产业集群内的转化,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区内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促进高新区转型升级 

坚持精简高效和服务型政府的管理理念,赋予国家高新区必要的经济、社会、行政等管理权限和职能,强化高新区管委会的综合服务功能和科技创新促进功能,允许高新区依法进行用人、薪酬等方面的改革。大力推进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水耗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实现生态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生态环保”的原则,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低碳工业园区等绿色园区,鼓励创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探索建立国际合作创新园。提升高新区城市综合功能,优化人居环境,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具备条件的高新区向宜居宜业城市转型,把高新区建设成创新要素、高层次人才、高端产业集聚的科技新城区。 

  

第十章  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

  

按照符合我省战略导向、具有长远和全局意义、对产业发展带动性强的要求,聚焦目标、整合资源,持续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建设一批科技重大工程,造就一批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具备竞争优势的团队,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 

一、重大专项 

(一)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

重点突破面向行业应用的大数据云服务架构、多源异构数据的分析与计算、云计算和大数据环境下的资源管理与调度、安全保障及多维数据融合智能应用等技术难题,研制数据中心操作系统、云端融合操作系统、高端IT器件与设备、EB级数据存储系统,实现大数据产品与服务的产业化。推进物联网的前端感知、数据传递和智能处理等关键技术研发;研制以物联网云平台和物联网终端中间件为核心的自主软硬件产品。 

(二)通信技术和集成电路芯片

开展新型高速移动通讯射频器件的产品研发;卫星通信、卫星导航高精度技术及应用;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设备与终端的研发,重点解决超高交换容量、高稳定性、高速路由关键技术;突破核心芯片的设计,集成电路的制造、封装、测试以及整机应用等技术;开展高端工业传感器芯片及系统研究。 

(三)基础制造工艺技术与基础零部件

围绕大型工程机械、高档数控机床等装备,重点研发高精度、高速度、长寿命的轴承、齿轮等传动装置,液气密元件、新型传感器、仪器仪表等高端智能元器件;研发铸、锻、焊、热处理及表面处理等节能环保新工艺新技术,开展以自动化、绿色加工、精密加工技术和新材料应用为依托的基础零部件研制。 

(四)高档数控机床与机器人

开发网络化多轴高档数控系统、伺服进给单元等功能部件,研发一批精密、高速、智能、复合数控机床和特种加工机床、高效柔性制造系统、增材制造装备;研发高可靠性、高性价比工业机器人以及安防、危险作业、救援、医疗等专用机器人。 

(五)智能制造产品及系统

开展智能制造产品与传感器、制造物联、移动互联网、自动控制、工业软件等技术的融合创新,加快研制智能成套工程机械、橡胶塑料机械等新一代智能化机械产品;继续加大对先进适用成套装备及生产线的推广力度,推动数字化车间的应用示范;开展智能汽车的智能传感、辅助驾驶、智能计算等关键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六)新材料 

研发新型照明、显示和半导体材料与制备技术,研制新型固体激光与闪烁晶体材料与器件,提升光电材料应用水平;研究石墨烯等材料制备技术及应用产品,开发稀土清洁生产和高质利用技术;研究合成树脂多功能化、减量化改性技术,研发增强增韧复合材料、高强度高模量增材制造材料;研发高性能钢铁、高品质铝合金和硬质合金与特种金属材料。 

(七)新能源与节能技术

开展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产业化技术研究;研发海洋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源以及核能设备与核心配套零部件;突破高能量、大功率储能与动力电池产业化技术;研究多能源互补的智能化分布式供能和微电网应用技术;推进工业流程优化节能技术,工业节能装备、减摩高效节能技术等研究,实现能源尖端技术产业化应用示范。 

(八)特色良种选育及高效安全种养技术

利用常规和新技术育种手段,开展地方品种资源优异基因挖掘利用的研究,创制优异育种新材料;加强新品种(系)培育,育成一批高产、优质、广适、多抗的农林水畜禽优良品种(系);建立特色良种培育体系,提高良种覆盖率;研发新型肥料和生物制品,开展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种养技术及农业设施设备研究推广。 

(九)农业重大疫病防控技术

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技术、生物安全隔离区、无疫区配套技术研究,开发新发疫病及危害严重疫病的新型疫苗、快速诊断、综合防控等技术;开展植物疫病预警监测、快速诊断、生态防控技术研究,研发生物农药及新型化学农药等;开展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控技术研究;研发新型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渔)药等。 

(十)农产品综合加工技术及装备

开展农林水畜禽等产品加工共性技术研究和高新技术应用,开发新产品;突破高值化利用、原料综合利用和食品有害物检测、追溯预警关键技术;研制新型节能、天然活性成分或功能性物质高效提取、分离集成和超高压冷加工等装备。 

(十一)高效优质商品林生态林经营技术

开展商品林优良繁殖材料选育与工厂化繁育、集约经营及林分结构优化等技术研究;集成与创新生态林非木质利用、低效林改造与恢复技术;研究高碳汇与高附加值特色经济林培育、高保护价值森林健康经营和林下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开展森林修复技术、森林生态防护功能和效益研究。 

(十二)海洋生物与海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

开展大宗海产品综合利用技术和现代加工装备研究,开展海洋生物营养成分和活性物质提取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高值化的海洋功能食品和生物制品。集成海藻能源、海水淡化关键技术,示范高效低耗和低运行成本工程,促进海洋生物质能源和海水的综合开发利用。 

(十三)环境保护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

开展饮用水源地污染控制与生态调控、重点流域与近岸海域水环境检测监控、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与海岛海岸保护和恢复、森林碳汇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环境生态风险评价与预警体系构建等技术研究;开发流域水环境污染、高浓度废水、工业废气和土壤复合污染等治理与修复工艺及技术,实现应用示范;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农业环境污染修复治理、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多级循环利用等技术集成示范研究。 

(十四)药物新产品

开展有明确活性和新作用机制(靶位)的先导化合物筛选、成药性研究、临床前评价、临床研究和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加强疫苗、蛋白质/多肽类药物、基因工程药物和抗体药物等生物药关键技术和新产品研究;加快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和临床急需的仿制药研发与产业化;开展中药资源利用和保护技术研究,加快名优中成药的剂型改造和二次创新;开展海洋药物和海洋生物酶制剂研发。 

(十五)医疗器械

研制新型热疗、治疗微系统等高端设备,开发微创介入、人工器官、组织工程等医用材料;研发中医康复器械、数字医学影像设备、动态生理参数检测与监护、分子生物分析仪器;研究新型快速诊断试剂和智能化诊断系统技术,研制快速便携式诊断产品,研发数字化、精准化、家庭化、网络化等移动医疗设备。 

(十六)重大疾病防治技术

开展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疾病诊疗关键技术研究;研究相关疾病早期亚临床检测指标和干预措施;加强大样本、大数据背景下疾病防治新医疗模式研究。 

(十七)资源综合与循环利用技术

开展生活垃圾生态填埋、大件垃圾回收、有机质资源化、矿化垃圾开采利用、大宗工业固废与典型尾矿、低品矿综合利用、农业废物能源化与饲料肥料化、危险废物与垃圾焚烧飞灰处置,以及废弃物回归土壤的环境安全风险评估等技术研究与装备研制,完善固体废物资源化工艺、提升其高效回收利用技术水平。 

(十八)食品安全监测检测技术

研发食品中重金属残留、真菌毒素的快速检测技术与设备;研究海洋食品外源性污染物、化学物质残留和内源性生物毒素检验监测技术;研究畜禽生产中主要药物的代谢及迁移转化行为的动态监测与预警系统,开展全产业链安全控制的示范应用;研究包装材料中危害因子安全性评价及迁移规律,提升食品包装材料安全监控水平。 

(十九)公共安全关键技术与装备

开展气象、海洋、地质、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及风险评估技术的应用研究;开展城市火灾、爆炸及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技术研究;研发道路应急抢通设备、紧急医疗救援器械和大型排涝装备等应急产品。 

二、重大工程

(一)加速器驱动先进核能系统宁德研发基地 

聚焦乏燃料处理和再生燃料元件制备、检验等,开展“加速器驱动乏燃料再生利用”实验设施研究;建设加速器驱动先进核能系统示范装置及系统工业应用;建设清洁核能国家实验室。 

(二)卫星应用科技工程 

建设遥感数据平台、位置信息服务平台、天地一体化卫星通信平台及政务空间云服务平台;建设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及卫星应用工程研究中心、高分辨对地观测系统分中心、国家北斗数据分中心;推进北斗导航、地理信息、通信集成一体化应用。 

(三)福建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

建设生物芯片、基因测序、毛细管电泳测序和荧光定量PCR等技术平台,构建基因检测技术体系,将基因检测技术应用于遗传性疾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的个体化诊断和靶向治疗,以及个人基因组检测和基因身份证等新领域;建设区域质量控制中心、区域信息中心及区域遗传资源库。 

(四)国家专利审查协作福建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福建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包括综合办公区、会议区、信息化机房、保障运行的配套设施等。2017年前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具备入驻使用条件,2022年底前形成700名左右的人员队伍规模,年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约3.5万件。远期人员为1000人。发挥福建中心作用,带动人才集聚和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五)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二期) 

建立海岛科学博物馆、海洋水族馆和海岛科普文创园区;建设海岛生态修复实验馆,包括海岛物种种质资源库、海岛物种标本储藏库、生态实验室及温室培育区等;建设海岛海岸保护实验馆,重点解决海岛海岸保护、开发、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技术问题;建立海岛立体(海基、陆基、空基)监视监测综合平台。 

(六)中科院海西研究院(三期)

建设面积约46000平方米新材料创新研制与支撑平台,开展功能材料前沿科学研究和新物质创制;建设面积约25000平方米人才公寓和研究生公寓,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和加强研究生培养。完成科技创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包括从青洲变电站引入第二回路电源,新建绿化等景观与配备道路及广场,配置相应的设备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 

(七)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

构建南方海洋创业创新基地,建成集科研创新基地、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众创空间、产业孵化器、成果交易中心与人才培育基地等于一体的具备综合功能的业务中心。组织重大海洋攻关项目,协调海洋科研机构,汇集国内外海洋高端人才,建设高水平的海洋科技研发平台、海洋产业发展孵化器和海洋科技国际交流中心,使之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引领我国南方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机构。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强化创新政策法规保障,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增强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健全创新治理和激励机制,形成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始终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的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动员更大的政府、企业、社会力量,组织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切实把创新落到产业、企业和项目上。建立省创新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创新发展相关工作,持续优化创新政策体系和发展环境,及时解决创新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建立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指标,完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把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纳入考核范围。强化科技宏观管理,加强相关部门和各地市的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定期检查,抓好落实。 

二、完善科技政策法规

统筹推进地方科技立法,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开展涉及科技创新的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强科技、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政策、规划和改革举措的统筹协调与有效衔接,加大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加强科技执法检查,加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司法保障力度,依法维护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合法权益。 

三、改善科技创新治理机制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整合省级科技计划、专项或基金等,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支持,探索实行充分体现人才创新价值和特点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完善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机制。建立和完善科技报告、科技评估、科研信用等基础制度,深入推进科技管理行政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落实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开展区域创新调查,建立创新驱动发展导向的政绩考核机制。完善科技决策咨询制度,推进科技智库建设,提升“鼓岭科学会议”品牌与影响力。明晰省、市、县三级有关科技管理事权和职能定位,加强市县基层科技管理部门机构与队伍建设,加快构建统筹协调、科学有效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 

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广覆盖行动,鼓励企业研发机构参与政府支持的技术研发项目,并对其运行绩效评估和补助奖励。鼓励企业普遍设立研发准备金,建立研发管理标准体系,吸收更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实施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促进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培育一批专、精、特高新技术企业,壮大由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构成的创新企业群体,培育若干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型领军企业。 

五、建立高效研发组织体系 

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和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发挥高校院所在科技创新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优化对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的支持方式,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建立以创新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形成“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解题”协同创新机制,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以资本为纽带,以项目为依托,联合组建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协同创新利益共同体。扩大高校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取消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非经营性资产划转为经营性资产的规模限制,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突出对重大科技贡献人员、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的激励,激发科技人员科研积极性。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制定鼓励社会化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意见,探索非营利性运行模式。新型研发组织在承担科技项目和人才引进等方面与公办科研机构实行一视同仁的支持政策。 

六、健全科技投入机制 

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财政科技经费支出责任,建立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保障机制,统筹安排、优先保障重点科技支出需求。推进财政科技投入“碎片化”改革,实现财政科技投入资金预算和安排的统一协调和合理配置,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加大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和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方面的政策,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水平。 

七、壮大科技人才队伍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深入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引进、支持、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投基金,引导各类资本投向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科技型、创业型、成长型企业。进一步扩大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规模,加快培育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建设高端产业学科体系,培养一批紧缺的跨学科、高学历、复合型人才,壮大具有实际技术操作能力的人才队伍。支持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创业辅导、紧缺人才培训和创新创业服务。加快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职称政策向科技人才、企业人才倾斜,把知识产权、实物成果和服务成效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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