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支持新型通信网络建设三条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更新时间:2018-05-23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网络强国”战略,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7号),深化实施“数字福建”建设,加快下一代移动通信技术(5G)、以NB-IoT为代表的窄带物联网等新型通信网络的领先建设,抢占新型通信网络建设先机,不断完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覆盖,全面提升信息化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和支撑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支持新型通信网络建设提出以下支持措施:

    一、加强规划统筹。充分发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拥有全省绝大多数铁塔等通信基站资源优势,由铁塔公司会同各相关部门、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尽快启动我省5G、NB-IoT等新型通信网络的统筹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与通信站点可共建或共享复用的路灯杆、监控杆等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相衔接,经济高效、科学合理地满足全省新型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需要。

    二、开放公共资源。鉴于新型通信网络建设“低、小、密”的特点,要推进通过复用、共享城市中现有的市政路灯杆、监控杆等可用资源,或部署“智慧灯杆”等集成多种功能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小型化“微站”,实现“一杆多用”。除法律另有规定等特殊情形外,各地、各单位要向铁塔公司尽量开放可用于新型通信网络建设的公共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市政路灯杆、小区灯杆、监控杆、交通信号灯杆、电力杆/塔、建筑物屋顶及墙面、公交车站及站牌、桥梁、广告杆/牌等各类公共设施,使公共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用,有力支撑新型通信网络的建设。各级电力、通讯、广电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全面排查,拔除、清理村庄废旧杆塔、线路,整治违法交越、塔挂,引导合理共杆。无人认领的废旧杆塔、线路以乡镇(街道)政府为主体实施拆除。新设线路尽量“靠边靠墙”,让出“干净的天际线”。

    三、建立督导机制。将新型通信网络建设视同省重点项目进行管理,确保我省在新型通信网络建设中处于领先地位。对于选址出现困难或者建设受到阻扰等情况,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对于长期无法选址或无法建设的站点,纳入督查督办,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工作计划、工作机制并明确完成时限,定期听取汇报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切实贯彻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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