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6〕92号)要求,推动“五新”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的统筹协调,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建立福州市创新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推进创新发展重大项目、重要政策措施和相关规划的实施,指导推动市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制定配套政策措施。
(三)督促、指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通报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
(四)统筹协调市创新发展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完成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主要任务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高 明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郭建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义文 市科技局局长
连建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建榕 市经信委副调研员
严 星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麒蛰 市建委副主任
俞 敏 市金融办副主任
叶晓霞 市卫计委副主任
黄振奋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冯 音 市人社局副局长
沈鹭滨 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炳荣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陈宙泉 市国资委副主任
何明清 市地税局副局长
高 峰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信增 市科协副主席
朱义顺 市国税局副局长
邹勇志 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文辉 市农业局党组成员
苏可练 市海洋渔业局党组成员
唐禄强 市知识产权局副调研员
李朝波 市人才办执行副主任
林钦荣 市文改办副调研员
汪 洋 市国投公司副总经理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为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科技局相关内设机构承担。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主持召开,也可委托召集人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例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的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提出,报总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统筹协调联席会议相关筹备工作,以及布置交办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
(三)联席会议确定的创新发展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各成员单位应按季度设置任务进度,认真总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进行汇总通报。
(四)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落实。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