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2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更好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对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新动能支撑保就业保市场主体,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部分地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第三批双创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创新创业主体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强化功能定位,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推动双创示范基地特色化、功能化、专业化发展
第三批双创示范基地要按照创业就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全球化创业等差异化功能定位,强化区域覆盖、功能布局、协同发展,增强示范功能和带动效应。
一是聚焦稳就业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打造创业就业的重要载体。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在社会服务领域运用“互联网平台+创业单元”新模式促进创新,有效支撑科研人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其他各类社会群体开展创新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每年带动形成一定规模的创业就业。
二是聚焦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着力打造融通创新的引领标杆。加快推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链与产业链协同布局、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体系建设紧密结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形成体系化融通创新格局。
三是聚焦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着力打造精益创业的集聚平台。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敬业、精益、专注、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构建专业化、全链条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增强持续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育成长型初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是聚焦深化开放创新合作,着力打造全球化创业的重要节点。探索搭建创新创业国际化平台,深度参与全球创新创业合作,创新国际合作模式,培育创新创业国际化品牌,不断拓展创新创业国际合作空间。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双创示范基地的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作用,加大对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双创示范基地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把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及时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及时跟踪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第三批双创示范基地要围绕建设重点制定具体方案,健全组织管理机构、统筹协调机制、运行监测体系,加强专职人员队伍建设,在创新创业体制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
四、开展监测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健全双创示范基地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双创示范基地的运行监测和绩效评估,根据功能定位分类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并推动在更大范围实施。要建立健全双创示范基地动态调整机制,对示范成效明显、带动能力强的给予适当表彰激励,对工作推动效果差、示范作用不明显的及时调整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