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新一轮建设周期的关键启动期,开展大数据发展水平评估可以为国家和地方研判“十四五”时期大数据跨越式发展方向路径提供参考。
为保持评估体系的延续性、稳定性、可对比性,指标体系中的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与去年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到当前最新的发展形势和数据的可获取性,对指标体系中的三级指标做了细微的调整。
中国大数据区域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2021年)共包括3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数据发展水平分级明显,东南沿海地区全国领先,广东省表现尤为突出,以59.17的总指数高居榜首,四川、湖北、天津入围前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