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是保护市场主体的有效举措

信息来源:科技日报更新时间:2020-07-31

  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时指出,要努力把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这为复产复工中的广大中小企业如何健康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市场主体既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也是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因此,大力激发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力,不断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与水平,就是保护市场主体最有效的举措。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科技创新活力,需从多方面发力。

  一是要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家。创新是企业取得突破性发展、赶超竞争者的关键要素,而企业家是新时代发展创新型经济、实现制造业强国的中坚力量。要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社会环境,建立能够激发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制度体系,健全支持企业家创新发展的金融、税收等体制机制,为企业家创新精神培植沃土。要鼓励企业家们有敢于打破常规的智慧和能力,通过自主研发加速推动各领域技术突破,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要强化宣传引导,发挥创新创业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在各行业创新创业中涌现的创新型企业家,重点宣传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提供就业岗位多、社会贡献突出的创新型企业,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二是要重视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和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根本保证。技术创新,核心在于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可结合重大科技任务,强化行业龙头企业作用,构建战略定位高端、组织运行开放、创新资源集聚、治理结构多元的企业技术创新综合体。技术创新,关键在于人才。企业应树立“人力资本优先投资”的观念,建立人力资本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人力资源开发体系,用“慧眼”引进人才,用“惠措”留住人才。政府可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机制,探索技术移民等海外高端技术人才引进机制等方面,拓宽企业人才引进渠道,为企业自主创新创造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三是要加快技术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要从建立健全基础研究支撑体系出发,加大财政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力度,健全技术创新基金运行机制,引导企业尤其是技术能力突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增加基础研究领域投入,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建立一批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要重点围绕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抢占世界新兴产业技术制高点。要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的创新等为突破口,以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协同创新为着力点,引导企业加强研发攻关和应用推广。

  四是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稳定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关键是要依靠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性和稳定性。在提升竞争性方面,要推进企业供应链的数字化转型,加速产业链供应链的智能化,推动我国产业进入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营销服务等高附加值环节。应大力培育产业链生态、推进区块链应用,提升中国产业链供应链的引领力和控制力。在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成渝经济圈等区域,打造一批空间上高度集聚、上下游紧密协同、供应链集约高效的战略新兴产业链集群。要保龙头,优先保障在全球供应链中有重要影响的龙头企业和关键环节恢复生产供应,提供精准的支持政策。要强合作,加强国际贸易合作和海关合作,打通跨境物流通道堵点确保供应链通畅。

  五是要加强科技领域开放合作。坚持开放协同创新,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深化科技开放合作,顶层设计是关键。要深入谋划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战略方向和重大任务,对科技创新开放合作进行战略定位和顶层设计,做好“事前跨国知识流动”“事中研发外包与数据服务”“事后创新成果保护”等关键环节的顶层设计。深化科技开放合作,推进跨境研发活动便利化措施。要改革海外研发投资体制,加大企业海外研发融资贷款支持力度;优化国际研发外包中付税和付汇的结算流程,探索研发技术服务的非贸付汇政策;简化中国企业收购海外技术审批程序,提高获取国际先进技术的便利性;放宽技术产品与技术服务进出口以及企业跨境投资海外研发机构涉及的境外投资、跨境并购审批限制,推动创新资本跨境流动便利化。深化科技开放合作,降低企业在跨境创新活动中的研发成本。要加大企业开展研发国际化的资助力度和范围,为科研开发购置的仪器设备可以加速折旧。

 

  (谢涛系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助理研究员;李军锋系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研究员、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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