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遴选和认定开启

信息来源:共信部更新时间:2020-09-04


     日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的通知》,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今年3月31日。 


    据了解,在新增企业遴选要求上,其中,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为重点;遴选具有较强创新能力、高成长、良好发展潜力和后劲、良好市场前景,在当地行业内有代表性和领头示范作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2018年新增遴选的企业,其上年度营业收入、科技人员占比、资产负债率等以2017年数据为准;近3年是指2015至2017年,如企业注册成立未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计。对已入库培育企业,2016年、2017年已入库企业经培育发展,其规模若超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上限的,仍视为符合遴选标准,继续留库培育。 

    据介绍,此次是该省第三次启动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明确,到2020年,培育和发展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000家以上,其中泉州200家。入选企业在研发、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市场开拓等方面享受多方面的政策扶持。比如,对培育对象在我省转移转化的重大成果项目,分阶段(技术成果购买、中间试验、工业性生产试验、重大产品或装备产业化)给予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总额可达2000万元。培育对象为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业企业的,参与省外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并单个中标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且实际履行合同收付款项已达到合同总金额60%以上的,按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同一项目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签约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销售价格60%、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销售价格30%对生产企业及用户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培育对象并购国外高端品牌的,按并购金额的5%给予补助,单项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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