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信用服务领域一些失信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信息主体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异议投诉咨询、代理”为名行骗,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必须严查严处。
“本次专项治理对象主要是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摇撞骗,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无理申诉、材料造假、恶意投诉等手段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通知》明确。
《通知》列举出多项治理措施。例如,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通过大数据监测等手段,筛选出涉嫌打着“征信修复”旗号行骗的市场主体,建立初步筛查名单。对纳入专项治理台账的治理对象,经查证属实的,要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将行骗者逐出市场。集中公示治理对象相关查处信息,向社会公众进行预警提示。严格管控清理网络上各类“征信修复”虚假宣传广告,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通知》提出,到2022年6月底,各地方专项治理台账退出率力争达到100%,此后严格保持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