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并在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时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当前,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仍面临一些问题和短板,比如部分地方和领域发展方式转变危机感不强、能源资源总体利用效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环境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生态系统保护亟待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等。“十四五”时期,应从以下方面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目标任务。
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国家层面,成立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等专门机构,来统筹整体规划,实现制度与制度环境之间的有效衔接,统筹生态文明的制度环境、制度安排和实施机制,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各部门层面,建立协商民主的协调机制,使“各自为政”转变为“协同治理”,建立多部门多层次的协调机制,坚持统筹优先、部门协同、各司其职,形成政府内部环境治理的合力。在地方层面,建立跨区域生态治理协同机制,强化不同区域之间的合作。跨区域生态治理合作要求建立在尊重各地区历史和现实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着力解决跨区域生态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利益冲突等问题,探索能够协调各方利益的灵活机制,构建跨区域政府主导下的多方合作。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这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与“系统论”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指明了自然中的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生态要素之间是一个互为关联的“生命共同体”,它们之间是互为依托、互为基础、不可分割的。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须从全局视角出发,树立大局思维,寻求系统性解决方案,使单一生态要素管理转变为多要素综合统筹。必须立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牢牢把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新要求,为国家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为实现“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目标,需进一步提升对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内在机理和规律认识,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强化绩效评估和考核,形成生态保护修复长效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的可持续治理。
统筹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实现产业绿色转型。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必须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不可偏废,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成就。一方面要加快推进产业生态化,使产业发展更好地融入生态文明理念,通过对第一、二、三产业进行生态化改造,提高整个产业机构的生态绩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产业生态化在提供基于生态系统的认知基础上决定如何进行产业调整,并为决策者提供了分析经济中的物质与能源流动过程与内在逻辑,以及生产与消费过程中的产品与制度结构指导。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生态产业化,不断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产业化是当前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内在要求,是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因地制宜地发展优势生态资源产业,并基于生态资源(如山、水、林、田、湖、草等)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化的生产经营方式变为生态产品、实现产业化发展的渐进过程。未来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在资源环境承载力约束下,通过市场驱动绿色技术创新,不断推进将“绿水青山”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金山银山”,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协同发展,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内在统一。
统筹生态文明的目标责任机制与考核评价体系,坚持维护生态正义。生态正义是我国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法治建设的集中体现。这就客观上需要建立完善包含生态正义意蕴的目标责任机制与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推动整体社会的生态正义。维护生态正义,应使社会各方面的生态利益关系在现阶段社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得以妥善协调,切实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态权利及社会各个方面的生态权益,从而形成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伟大事业的强大凝聚力与向心力。因此,要将改革生态文明的目标责任机制与考核评价体系有机结合起来,增加资源、环境、生态等方面的目标和指标,建立健全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要求相一致的干部在任考核、离任审计、终身追究的制度,并一以贯之地落实好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执政观、权力观与利益观。
统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的关系,实现多元共治。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这为新时代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指明了方向。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一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生态法治,在全社会树立法律信仰,营造全面自觉守法、共同维护生态法治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机制,不断凝聚我国社会的生态共识,合理定位各主体的社会角色与生态责任,充分考虑各类生态治理主体的合理利益,发挥他们的作用,提高各类生态治理主体的参与能力,最终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生态治理上的多元共治。
统筹生态治理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讲好“美丽中国故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既要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又要广泛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当前,全球生态环境危机已成为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全球各国必须携手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在坚定不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全球合作的同时,用实际行动展现我国的绿色责任大国形象,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踏上新征程、迈上新台阶。一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全球生态治理中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率先提出了生态文明理念,主动践行可持续发展的使命和责任,始终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治理,并贡献了中国智慧与方案。另一方面,世界各国根据本国国情,从各个角度呈现了优秀生态样本,为中国各领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学习典范与经验启示。总之,只有统筹生态治理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以开放的心态,兼收并蓄地汲取国内和国外的优秀生态智慧,发扬创新精神,最终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的实践中完成“实现美丽中国”的历史使命。